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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五期“求实导师”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文:| 来源: | 时间:2025-11-15

(通讯员 刘诗雨 汤羽彤)11月14日下午,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求实导师学术沙龙在文科大楼1104室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特邀马克思主义学院杨琴副教授、薛阳副教授、徐骆副教授作以“有关清代邪教问题的全景考察”为主题的报告,主要包括清代邪教的概念、历史源流、盛行原因、犯罪的主要表现以及治理的主要举措和意义,50余名研究生到场参与。

关于清代邪教的概念界定和历史源流,杨琴副教授作了详细的线上报告,她围绕清代邪教的背景脉络与形成原因,首先论证了研究这一课题的必要性与价值——既为理解传统国家治理逻辑提供历史参照,也能为当代社会治理提供历史维度的借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清代邪教的概念界定与历史源流并展开深入探究。她认为,清代“邪教” 概念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历史发展呈现相对性,且这一概念的核心是为皇权统治服务的政治标识;此外,清代邪教历史源流的演变规律,始终与社会矛盾的起伏、统治强度的松紧及宗教政策的调整存在互动关联。

薛阳副教授围绕清代邪教的盛行原因和犯罪的主要表现展开分享,为同学们搭建起全面认知该历史现象的清晰框架。在分析邪教盛行的根源时,她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关键维度切入,层层拆解各因素如何相互作用、共同催生邪教蔓延的社会土壤,让大家对这一历史问题的成因有了立体且透彻的理解。而在阐述邪教犯罪的主要表现时,她进一步细化分类,将其明确划分为政治性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四大类,通过清晰的分类梳理,同学们对当时社会秩序、民众权益受邪教影响造成的多方面危害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认知。

徐骆副教授则详细讲述了清朝皇帝康熙至嘉庆统治期间对于邪教治理的主要举措及其意义。他以清朝政府对“左道”定义模糊、缺乏鉴定邪教的标准、查缉经卷存在疑问以及禁止“吃斋”弊端这四个原因总结了其对于邪教认知的模糊与偏差。在邪教治理的障碍和局限问题上,徐骆副教授以生动的例子,鲜明地指出了清政府对其治理的荒谬以及各层面的阻碍因素,使得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清代邪教治理的历史困境与制度缺陷。活动的最后,徐骆副教授指出清朝治理邪教的主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且其中的具体经验对于当代治理邪教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本次沙龙活动为同学们搭建了深入理解清代邪教问题的学术平台,三位老师的报告层层递进、史料详实,既有历史纵深的剖析,也有现实关照的启示,有效拓展了同学们的研究视野,增强了历史思维与现实关怀相结合的能力。

(审核 涂江波 编辑 李宁)